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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习刚:河南农业史的研究对象、范围及其分期

   2024-02-19 大河网2110
核心提示:中国是农业文明古国,农业的出现已有上万年的历史。河南地处黄河中下游,历史上长期居于全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中心,是中华农耕文明的中心地区和重要发祥地,河南农业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河南的农业发展史可以看做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河南农业发展过程中所积累下来的农耕文化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影响深远。

中国是农业文明古国,农业的出现已有上万年的历史。河南地处黄河中下游,历史上长期居于全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中心,是中华农耕文明的中心地区和重要发祥地,河南农业在中国农业发展史上有着重要地位,河南的农业发展史可以看做是中国农业发展的一个缩影。河南农业发展过程中所积累下来的农耕文化内容丰富,亮点纷呈,影响深远。

一、河南农业史的研究对象和范围

农业史是研究农业发展过程的一门学问,它是一种介于农业和历史之间的边缘科学或中间科学,研究的是农业发展过程的专门历史,主要是属于农业科学的范畴。农业史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史学社会科学化的产物,打破了囿于政治军事和帝王将相狭隘研究范畴的传统史学,将目光扩展到人类历史的经济社会的多层面,它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属于自上而下的推动。

在我国,农业有狭义农业和广义农业之分,前者主要指粮食、蔬菜和经济等作物的栽培或种植事业,后者除前者农作物的生产事业外,还包括与农业长期结合、相辅相成的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等数业。农业史所研究的为广义农业,即习惯上所说的农林牧副渔,并包括农业生产及其发展所相关的一切自然和社会因素,还包括农业史学科建设方面,如古农书整理、农业史料学等。

农业史的概念规定了农业史的大致范围和内容,但没有说明农业史的具体内容,但根据农业史研究的实践来看,实际上农业史的内容和范围是逐渐丰富和扩展的,而不是短时间内就达到和覆盖了农业史所有内容和范围上的研究,并且发展到后来,其内容与范围已经扩展到传统农业史的内容和范围之外了,出现了“内史”与“外史”之争。

中国现代意义上的农史研究出现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20世纪40年代有陈安仁《中国农业经济史》;到20世纪50年代开始大规模收集农史资料,开展以整理古代农书为主的古代农业遗产整理研究,如石声汉《齐民要术今释》、夏纬瑛《吕氏春秋上农等四篇校释》等;改革开放以后,农史研究全面兴起,全国性大型农史著作相继出版,有关农业经济史、农业科技史、农学各专业史(专题史)的论著大量涌现,如陈文华等编《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简史》,荆三林《中国生产工具发展史》,梁家勉主编《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稿》,汪家伦、张芳《中国农田水利史》,岳琛主编《中国农业经济史》,吴存浩主编《中国农业史》,及中国农业百科全书总编辑委员会、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编辑部陆续编辑的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各卷等。从书名上看,农业史内容有农业经济、农业科学技术、农田水利、古农书、生产工具,等等,内容逐渐丰富,综合性逐渐增强。

农业史内容与范围,在农业史具体著作中有具体而较为详细的反映。1995年出版的《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除了总论外,主要内容分中国古代农书、农史人物、中国农业经济史、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史、世界农业史等部分,基本上涵盖了农业历史的各个层面。全国和地区农业史,有综合性和非综合性之分,《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是农业专题史的一种汇编式,是专题史汇编性质的农业史,是一种非综合性的农业史。

吴存浩主编的《中国农业史》则是一部有代表性的综合性的农业史著作,从其中可以看到农业史研究的较为详细的内容和范围。该书阐述了自母系氏族社会至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不同时期的农业经济状况,在内容上以中国农业的发生和发展历程为线索,将农业经济思想、农业经济管理、农业区划变迁、农作物种植构成、农业生产工具、耕作技术、果林园艺、畜牧兽医、农田水利、农业科学发展、天气预测预报、中外农耕文化交流以及与农耕文化紧密相关的农业政策、土地制度、赋役制度、垦荒人口、农业科技与成就等纳入一个系统之中,并发掘可供当今农业借鉴的历史经验,在农业生产管理、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中国农业发展方向等方面提出了许多富有启迪意义的建议与主张。

再看国外学者对我国农业史内容和范围的认识。日本研究中国农业史的代表人物有天野元之助,自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末,他出版了《支那农业经济论》《中国农业诸问题》《中国古农书考》等著作,其中《中国农业史研究》是他的代表作。全书包括三编,一是作物编,较为详细地考证了中国古今的农作物黍、蜀黍、粟、稷、禾、麦、谷、水稻类的起源、发展、变化、现状;二是栽培编,主要考察了水稻、棉花的栽培技术的发展变化;三为农具编,系统而详细论述了手耕发展为牛耕的历史进程及粮食加工工具的演变;此外,每编后有增补内容,对中国的养蚕业的起源和现代农业经济作了有价值的探索。总之,该书主要是关于中国作物起源与栽培及粮食加工工具研究。日本学者对中国农业史内容与范围的认识,还可以从他们对中国农业史研究的评价上可见一斑。日本农业史学家渡部武对20世纪80年代初的中国农业史研究动向从四个方面作了评介:一是古农书、园艺书等有关农业文献的研究,二是土壤、田制和农具的研究,三是栽培作物及果树的研究,四是林业和家畜的研究。大层次主要是农业、林业、饲养业,小的层次上,主要有农业文献、作物、农具、土地制度等。从代表性农业史著作不难看出,农业史的研究内容和范围主要是农业科学技术与农业经济两大方面。

农业史的根基就是农业技术与经济史,也就是狭义的农业史,一般称作传统农学史,是农业史的“内史”。但自20世纪末特别是21世纪以来,农业史研究领域扩大,出现农业史的泛化,如对农业社会史有了较多关注,农业史的社会史化极大地拓展了其研究范围;又如从生态角度研究农业,探讨农业与环境,食物与健康,活态农业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等诸多问题,与环境史交叉融合。

王星光曾将传统农业的范围概括为五大方面,涉及社会文化层面: 1.农业科学技术。生物(农作物和生物)的种植和饲养技术,是整个农业文化的核心。2.农业工程。兴修水利、铺设桥梁、制造农具等,目的是保证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3.副业。纺织、酿造等,对农产品进行就地加工和利用。4.组织与制度。农村社会组织、土地和田赋制度,目的是组织生产和管理水利等农业基本建设,征收赋税。5.乡村文化。意识形态、民间风俗等,形成的对自然的看法、宗教观念、对农商等关系的看法等,包括民歌、舞蹈、绘画、土医、教育等。王思明倡导和鼓励不同学科从不同角度“来探讨和研究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农村和农民问题,是社会史重要课题。传统农业史的突破,出现了农学史的“外史”之称,即重视从农学与自然、社会、文化的相互关联中去研究它的发展。如李根蟠提倡农业史研究还应在与社会、文化、环境的联系上探讨。

但老一辈农业史专家坚守和强调农业史的“内史”。2003年,李根蟠明确指出,农业生产史应该成为农史学研究的中心,2011年他又强调,农业生产史和农业科技史“构成农史学科的根基,也是农史学科的特色和优势所在”,在学科日益开放多元的过程中,“应该守住这个根基,利用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在这基础上吸纳和拓展”。2006年,中国农业历史学会理事长宋树友也强调,农史研究要“贴近农史学科的内涵”,要“保持农史学科特色”,坚持“以‘我’为主”,“不能漫无边际”,他期望“年轻一代的农史学者要继续老一辈专家的传统,切实把握好农史学科的内涵和边界”。高国荣进一步指出,新时期对农业史而言,内史是根基,是特色;外史是枝叶,是延伸;“农业史研究如果一味求新,过多地偏重外史,就很容易走偏,导致研究特色的丧失”。

河南农业史是地区农业史的一种。地区农业史是研究世界某一地域的农业发展过程,是世界和一个国家农业历史的组成。地区农业史,和世界或全国农业史在研究对象和内容等方面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研究空间的大小不一。不过,农业历史研究,“主要也即是地区农业史的研究”,农业的地区性,“是农业至关重要也是最具影响的本质的特点”,地区农业史的研究,“不但是农业历史科学的基本立足点,也是农业历史科学为现实政治、经济服务的基本出发点”。朱自振强调了地区农业史的重要地位和地区农业史研究的重大意义。但是,据朱自振所说,“农业历史包括地区农业史,其研究范围,要较农业更为广泛一些”,再结合他对农业史的定义来看,又说明地区农业史与农业史相比,除在研究空间上要小之外,还不包括农史学科本身的建设方面。

地区农业史是中国农业史的组成部分。张芳总结说,地区农业史研究工作开始于20世纪初,20世纪五六十年代逐渐兴起,20世纪80年代后成为农业史研究的热门。这样,好像地区农业史是与农业史研究同步发展的。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后,地区农史的研究开始出现。根据张芳对1980年以后十几年间中国地区农业史的研究现状看,地区农业史研究的内容与范围与中国农业史基本相同,主要是一种广义的农业史研究,主要包括粮食和经济作物、作物布局、种植结构、农业产量、土地制度、农业赋税、农业政策、土地开发、农业经营、林业、畜牧、副业、渔业等,涉及农业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各个方面。

当然,如中国农业史研究一样,地区农业史的内容和范围也在扩展。根据张芳对1980年以来十几年间中国地区农业史的研究现状看,农史研究的领域和内容扩大了,不少论著就是从社会、环境与农业生产诸多部门之间的内在联系作综合的分析研究的,如西北开发与自然环境的变迁;陕西明清垦殖与自然环境方面的问题;历史时期宁夏农牧业开发与环境变迁、自然生态系统改造问题;内蒙古开垦与生态环境的演变,尤其是土坡沙澳化的关系;东北市场贸易、农民生活;明清时期江南的市镇;上海的上海港历史;浙江乡镇经济;清代两湖地区漕运问题;湖南湖区环境的历史变迁;四川井盐史;广东明清时期的沙田、桑基鱼塘的发展和生态系统分析;福建明清时期的农村市场、人口的海路外流、闽台的经济关系、农业资本主义萌芽诸问题,泉州港的兴衰及原因等。农史研究内容显然扩展到社会生活史、生态环境史领域。

结合以上农业史、地区农业史的内容与范围的发展演变,我们认为河南农业史作为中国农业史的组成和一种,除空间范围外,在内容和范围上与中国农业史有着共同性和一致性。河南农业史也是以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综合的观点研究河南省域内包括农林牧副渔各业的大农业发展过程的一门学问,也是在与政治、经济、文化、自然等联系中研究农业生产技术、农业经济、农村社会及农业思想文化历史演进及其规律性的一门交叉学科。其时限是自史前至21世纪初,其主要内容与范围是以农业技术与农业经济为核心,兼及社会文化环境史的转向所带来的领域与范围的扩大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四大方面:1.农业技术。农作物生物(作物和家畜家禽等,如栽培作物,蔬菜、果树、花卉园艺,饲料作物,中草药,林木,猪、马、牛、羊、家禽、蜂、蚕、皮毛动物、兔、鱼等)品种、生物种植饲养技术、生产工具、生产技术(铁器取代石器,畜力取代人工,机器生产代替人工生产,集约经营代替粗放经营)、农田水利、农业气象、农业土壤、农业试验、技术引进、农史人物、农业文献等。2.农业经济。土地关系、农业生产结构、农业产量、农业赋税、农业管理(机构、思想、政策、措施)、土地开发、自然环境、农产加工利用(纺织、酿造等)、农产储运、农产贸易、农业组织、农业借贷等金融等。3.乡村社会。农业人口,农民生活,农业教育,婚姻、家庭与宗族,农民心理及宗教信仰等。4.乡村文化。民风民俗,民歌民谚、舞蹈、绘画等民间文艺,农村工艺,土医,农用建筑等。

二、河南农业史的分期

农业史的分期,从已经出版的农业史著作来看,一般按时代先后或按农业发展阶段来进行。如衣保中的《中国东北农业史》全面、系统地探讨了从7600年前至1949年东北地区农、林、牧、副、渔各业发展的历史,是一部大型地区农业史专著,其分期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近代农业三大时期。这是以农业发展阶段来划分的,或者说以农业发展状态与水平来划分的,每一发展阶段对应着一定的历史时期。

《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也有原始农业、传统农业、近代农业的划分,并对其概念作了定义。如“传统农业”是“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形成的农业发展阶段。其特点是利用铁农具和畜力及水动力以辅人力的不足;采用增加复种等多种措施以提高单位面积产量,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精耕细作的技术经验”;而“近代农业”是“采用机械、电力以结合人、畜力,使用化学肥料以补充天然有机肥料之不足,用人工培育品种以替代农家原有品种,从而明显地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农业发展阶段”,并从农业科学技术思想孕育、农业科学技术体系构成、引进西方成果、教育和科学的影响等4个方面论述明末清初是中国近代农业的萌芽时期,到20世纪20—40年代,中国近代型农业科技体系才形成。

当然,对农业阶段的划分,每一阶段所属时期是存在争议的。如对《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中近代农业阶段的划分,有学者提出不同看法。宁可、魏明孔认为《中国农业百科全书·农业历史卷》关于我国近代农业的论述,“有套用西方近代农业概念之嫌,给人一种概念模糊的感觉”,因为我国在明清时期仍然是精耕细作的个体小生产农业,仍然是传统农业占绝对优势的时期,就是在20世纪末,传统农业生产仍在广大农村占有相当比例。

吴存浩主编的《中国农业史》的分期又有不同,该书以中国农业的发生和发展历程为线索,论述了自母系氏族社会至民国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不同时期的农业经济状况,其内容结构包括原始农业卷(原始农业的起源与发展、原始农业的繁荣)、传统旱作农业定型卷(传统农业的产生、传统旱作农业的发展、传统旱作农业的定型)、传统水田农业定型卷(水田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传统稻作农业的定型)、传统农业深化卷(传统农业的细化、现代农业的萌芽)。可以看出,吴存浩似乎将中国农业史划分为原始农业、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三大阶段,因为虽然是论述前两大阶段,但内容上论及现代农业的萌芽。该书中,史前至西周为原始农业阶段;春秋战国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为传统农业阶段。吴存浩将明清至民国时期的农业都归于传统农业阶段,并且没有近代农业阶段。胡延积主编《河南农业发展史》也是依时代先后来分期,该书包括五篇,第一篇河南是我国农业的重要发源地,第二篇河南古代时期农业,第三篇河南近代时期农业,第四篇新中国时期河南农业,第五篇河南21世纪新时期农业发展途径。该书将河南农业的发展分为古代时期、近代时期、新中国时期、21世纪新时期四大时期,但看不出农业发展水平、状态及发展形态。

对传统农业是不是属于农业发展的一个阶段是有着争议的。王星光在《传统农业的概念、对象和作用》一文指出,传统农业是指在历史上形成的、且又系统流传下来、影响至今的一种农业文化,与古代农业和现代农业的概念既有密切的关系,更有严格的区别。在他看来,传统农业就不是一个农业发展阶段了,而古代农业和现代农业可作为农业的发展阶段来看。也有认为近代农业是现代农业的初期,不作为一个独立的阶段。因此,原始农业、传统农业、近代农业、现代农业的提法,抑或原始农业、传统农业、现代农业的提法等,都存在问题。

从农业史、地区农业史分期的实践可知,农业史的分期上存在着分歧与冲突,有所属时期、所归阶段的冲突,有农业形态、农业发展状态的纷争。对农业史的分期,既要反映农业生产发展的水平、状态等演变,也要整体上把握农业生产的发展阶段。根据前贤今彦的研究和河南农业史的实际,河南农业史可分为三大历史阶段:

一是原始农业阶段。是河南原始农业发生、发展和繁荣的时期。大致自新石器时代开始至西周。新石器时代开始至五帝时代(约公元前4420—前2100年)之前是原始农业的发生时期,五帝时代为原始农业的发展时期,夏商西周为原始农业的兴盛期。

二是古代农业阶段。包括春秋战国至民国时期。历经春秋战国时期河南古代农业的形成、秦汉时期河南古代农业单一农耕方式的确立、魏晋南北朝时期河南古代农业的发展、隋唐五代时期河南古代农业的复兴、宋元时期河南古代农业的相对衰退、明清时期河南古代农业的延续与转型萌芽、民国河南古代农业的缓慢变革等时期。民国河南古代农业的缓慢变革时期,也是河南古代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缓慢过渡期。

三是农业现代化过渡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21世纪初,为河南农业的持续过渡时期。包括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河南农业的曲折发展、改革开放时期河南农业的长足进步两大时期。实际上,如上所述,与全国一样,河南农业形态整体上仍处于由古代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转型阶段。按照孟秋菊的话说,就是“农业现代化的过渡阶段”或“农业现代化的最初级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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