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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2024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2024-03-20 固原市人民政府1750
核心提示:西吉县2024年农业产业扶持政策

(一)保障粮食安全

1.小麦种植奖补。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种植小麦每亩奖补200元;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种植小麦每亩奖补300元,计划奖补4万亩。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小麦种植基地,建立面积 300亩以上小麦种植基地,每亩奖补 100元,计划建设面积 1万亩。安排奖补资金920万元。

2.农作物保墒增产。对全县从事覆膜种植马铃薯、玉米等作物的农户,给予加厚高强度农用地膜奖补。其中脱贫户、监测户每户最多奖补 100公斤,其他农户每户最多奖补 80公斤。按照政府采购中标价奖补 60%,农户自筹 40%。全县计划推广加厚高强度农用地膜 7500吨,安排奖补资金5250万元。

(二)肉牛产业和其他养殖业

1.基础母畜扩群提质“见犊(驹)补母”。对全县饲养良种基础母牛(驴)的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每繁殖成活1头西门塔尔、安格斯犊牛或驴驹,奖补基础母牛(驴)600元。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每繁殖成活1头西门塔尔、安格斯犊牛或驴驹,奖补基础母牛(驴)700元。计划奖补7万头,安排奖补资金4300万元。

2.肉牛良种繁育。为发展壮大我县肉牛养殖规模,提高肉牛良种化程度,计划采购优质西门塔尔肉牛冻精 11.5万支、液氮2.5万立升。安排资金 140万元。

3.稳定母牛存栏。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存栏6月龄以上的母牛登记建档。自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仍存栏的,对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每头奖补400元,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每头奖补500元。每户奖补数量不超过10头。计划奖补母牛9万头,安排奖补资金3700万元。

4.饲草青贮。对加工调制饲草青贮的脱贫户和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每吨奖补20元;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每吨奖补30元。计划调制优质饲草80万吨,安排奖补资金1700万元。

5.生猪养殖奖补。对全县脱贫户和监测户养殖能繁母猪和育肥猪登记建档。自登记之日起,6个月后仍存栏的,养殖能繁母猪每头奖补600元,每户最多奖补5头;养殖育肥猪每头奖补300元,最多奖补 10头。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

6.养殖示范村建设。在全县计划培育养殖示范村 15个。肉牛养殖示范村: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 30户及以上,户均存栏西门塔尔肉牛 5头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牛 3头及以上,建有 60立方米以上的青贮池 1座,每户奖补5000元(已享受青贮池补贴的养殖户不予重复补贴),对脱贫户和监测户每户奖补6000元(已享受青贮池补贴的养殖户不予重复补贴);肉羊养殖示范村: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 30户及以上,每户饲养肉羊25只及以上,其中基础母羊20只及以上,每户奖补资金2000元,对脱贫户和监测户每户奖补3000元;生猪养殖示范村:每村发展养殖示范户 20户及以上,每户饲养生猪4头及以上,每户奖补2000元,对脱贫户和监测户每户奖补3000元。已经奖补过养殖示范村项目建设的不再重复申报。安排奖补资金 150万元。

(三)马铃薯产业

1.马铃薯原原种发放。采购马铃薯原原种,向有种植意愿的脱贫户和己消除风险的监测户,每户奖补 1000粒。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每户奖补 1500粒。计划采购 3100万粒,安排奖补资金 1240万元。

2.马铃薯标准化种植。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标准化种植基地。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200-500亩优质马铃薯的,每亩奖补 120元;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500亩以上的,每亩奖补200元。计划种植面积 10万亩,安排奖补资金2000万元。

3.新技术新品种推广。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建设马铃薯宽幅间作玉米生态复合种植示范基地,每个示范区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2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推广早熟马铃薯(鲜食菜用型)优质品种示范种植,集中连片建设面积100亩以上,每亩奖补200元。安排奖补资金 1000万元。

4.马铃薯深加工。对县内加工马铃薯粉条、粉丝等产成品的经营主体,产品符合有关检测标准,年加工销售 100-200吨的,每家奖补 5万元;年加工销售 200吨以上的,每家最高奖补 10万元。支持马铃薯加工企业研发新产品,对年加工马铃薯薯条、薯片类产品达到 500吨以上的企业,每吨奖补 500元,单个企业最高奖补不超过50万元。计划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

(四)冷凉蔬菜产业

1.蔬菜种植。①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种植蔬菜每亩奖补 500元;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种植蔬菜每亩奖补 600元;奖补面积不超过确权面积。计划奖补 5000亩。②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建设拱棚、日光温室等设施蔬菜面积 50亩及以上,每亩奖补 500元;连片建设面积 300-500亩露地蔬菜基地,每亩奖补 300元;连片建设面积 500亩以上露地蔬菜基地,每亩奖补 500元;所有蔬菜基地必须配套应用高效节水灌溉。③基地内连片种植南瓜、西葫芦、萝卜、胡萝卜、大甘蓝面积 300亩及以上的,每亩奖补 100元,西瓜不纳入奖补范围。计划建设蔬菜标准化种植基地面积 4万亩。共计安排奖补资金2100万元(对新建设施农业大棚,按照实施主体审定投资总额的 30%给予补贴)。

2.蔬菜预制。对收购本县蔬菜,从事预制菜的企业,年预制速冻、腌制产成品 500吨以上的,每吨奖补200元;对年预制脱水、冻干、饮品等产成品 100吨以上的,每吨奖补 500元。单个经营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60万元。计划安排奖补资金300万元。

(五)杂粮(油料)产业。①脱贫户及已消除风险的监测户,种植杂粮(油料)每亩奖补 100元;未消除风险及新识别的监测户,种植杂粮(油料)每亩奖补200元。计划奖补 12万亩,安排奖补资金 1300万元。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集中连片种植杂粮(油料),连片面积 300-500亩每亩奖补 80元,连片面积 500亩以上每亩奖补 150元。计划建设杂粮(油料)种植基地面积 15万亩,安排奖补资金2100万元。共计安排奖补资金3400万元。

(六)食用菌生产。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食用菌产业,对采购本县经营主体生产的平菇、香菇、榆黄菇等菌棒,达到 1000棒以上的,3公斤以上菌棒单个奖补 3元;单个主体种植羊肚菌 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奖补 10元。安排奖补资金600万元。

(七)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体系建设。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新建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机械冷库、气调库),建设标准参照《宁夏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及技术标准》,按照工程造价及设备总价的 30%予以奖补;购置小型蔬菜冷藏保鲜车辆,按照购买价格30%予以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辆。安排奖补资金600万元。

(八)农业资源化利用

1.农用残膜回收。全县计划回收残膜 1.3万吨,每公斤残膜给予农户奖补 1元,回收企业按每公斤 0.2元的标准给予农户运输费用补贴。安排奖补资金 1300万元。

2.尾菜青贮饲料示范点建设。筛选1家新型经营主体开展蔬菜尾菜青贮饲料加工示范,购置全日粮饲料搅拌机(TMR机)、固定式裹包机等机器设备,建设半开放式钢架厂房、裹包码堆场等基础设施,以夏季尾菜为主料和小麦秸秆、玉米秸秆、玉米芯、米糠等为辅料,利用微生物发酵技术,制作尾菜青贮饲料。按照实际投资的 30%奖补,安排奖补资金 150万元。

(九)农产品推介及营销

1.农产品推介。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协会参加区内外农产品展销会、农博会、洽谈会、推介会。按照主办方要求进行布展活动,每参加一次县内推介活动的奖补0.1万元、固原市推介活动的奖补0.2万元、区内其他市推介活动的奖补0.5万元、自治区外推介活动的奖补 1万元。计划安排奖补资金 100万元。

2.农产品线上销售。支持县内农产品加工、销售企业在抖音、快手、淘宝、京东等电商销售平台开展西吉农产品直播销售,按照有效销售额的 2%予以奖补,单个经营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享受过消费帮扶项目的销售额度不得重复享受该项奖补)。计划安排奖补资金200万元。

3.特色农产品营销。支持商超企业、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个体户在固原市外及全国一二三线城市新建西吉特色农产品销售门店,冠名“西吉好东西”标识门头、牌头,主营西吉特色农产品,试运行三个月并经综合考评后给予奖补(按照要求完成门头及装修的每个店铺奖补 3万元;商超内完成牌头及设立货柜货铺的,每铺奖补2万元。新型经营主体、个体户在考核期内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 3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 10%予以奖补;大型商超在考核期内销售西吉特色农产品达到 30万元以上,按照销售额的 3%予以奖补),单个主体最高奖补不超过20万元。安排奖补资金 150万元。

(十)发展庭院经济。引导移民群众、脱贫户、监测户利用房前屋后、家庭院落、闲置房屋(圈舍)和粮场等场所发展特色种植业(包括食用菌)、养殖业、手工业。庭院经济种植、养殖两项合计每户最高奖补不超过 1万元,安排奖补资金 1000万元。

1.庭院种植业。种植集观赏、采摘于一体的时令鲜蔬“微菜园”,种植面积 50平方米及以上,每户奖补 500元;种植以平菇、香菇、茶树菇等为主的“微菌园”,种植面积 20平方米及以上,每平方米达到 40棒,每户奖补4000元;种植赤芍、黄芩、金丝黄菊等中药材的“微药园”,每户种植面积 50平方米及以上,每户奖补 500元;新种植花椒、苹果树、梨树、杏树等高经济价值树种的“微果园”,栽植 20棵及以上,每户奖补 500元。

2.庭院养殖业。养殖肉兔 50只以上、或鸡 50只以上、或鸭50只以上,每只奖补20元;养殖肉鸽 50羽以上,每羽奖补 10元;肉兔、鸡、鸭每户最多奖补各 100只,鸽 200羽。当年饲养蜜蜂 5箱及以上,每箱奖补 300元,每户最高奖补 10箱。庭院养殖业每户奖补总额不超过5000元。

3.庭院手工业。在本村庭院发展手工醋作坊、油坊、酒坊等,营业有一定收入的,每户每个奖补 3000元,每户最多奖补不超过9000元。

   (十一)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围绕当地优势资源、有效利用现有资产、发展农村服务业等,采取直接经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每村一次性奖补 100万元,计划奖补 35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奖补资金3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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