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促进青岛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制定出台了《青岛市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细则》主要对以下方面进行了细化规范。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各级财政部门履行牵头主责,会同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从发展方向、制度设计、政策制定、资金保障、绩效管理等方面共同推进农业保险发展。同时,压实承保机构责任,明确承保机构对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和承保理赔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承保标的核验结果负责。
二是调整优化财政补贴政策。统筹中央和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区(市)发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加大对产粮大县小麦、玉米物化成本保险支持力度,市财政补贴比例由45%提高到55%。
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实施综合绩效评价,从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加强承保机构管理、工作绩效三个方面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评价,健全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改进管理、遴选承保机构相结合的综合绩效管理机制。